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单位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用工又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用工又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因为公司单方无故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用工前解除劳动合同说明合同未实际履行,劳动关系在实际履行时建立,未建立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作时间,也就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计算问题。
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算是违约,对于违约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