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审核,对贷款人的资质、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深入调查,防止骗贷行为发生。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三)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参与骗贷活动,避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