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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修路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2-24 08:39:48 已帮助15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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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修路占用农田会的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4、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5、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
    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3、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5、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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