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错人要担责。
如果警察对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
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
拘留的,如果只是拘留,必须要求没有事实来证明
受害人有作案嫌疑,才能要求
赔偿;如果警察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
逮捕的,只要是对受害人逮捕,但受害人并没有犯罪,都可以要求进行相应的
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
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
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
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
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
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