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身体下降,赔偿标准涵盖多方面。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医疗事故所致人身损害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含原发病费用。
2.误工费方面,有固定收入按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算。
4.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定残之月起最长赔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5年。
5.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造成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6年,造成残疾最长不超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