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遭遇没证据的家暴时,按照以下方式收集证据:
1.及时报警,警方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可在后续作为有力证据。
2.前往医院就诊,仔细保存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用于证明受伤情况。
3.向社区、妇联等机构反映,其调解记录可作为佐证材料。
4.对伤痕拍照录像,保留被损坏的衣物、家具等物品。
(二)若家暴正在发生,尽量避免激怒对方,寻找机会离开现场到安全地方,及时联系亲友。
(三)收集到一定证据后,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能以此为依据起诉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