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要依据违约金性质分情况而定。若为补偿性违约金,因其目的是弥补守约方损失,此时不能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否则会让守约方获得双重利益,违背损害填补原则。若为惩罚性违约金,则可以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因为惩罚性违约金意在制裁违约方,和填补损失的损害赔偿金功能不同,二者并行不悖。
判断违约金性质主要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为惩罚性违约金,就可同时主张;若未明确约定,一般认定为补偿性违约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性质,避免后续纠纷。
2.发生违约情况时,先确定违约金性质,再决定是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3.若对违约金性质存在争议,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