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继承规则。有遗嘱按遗嘱分配地上房屋;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通常均等分配。
(二)考虑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照顾分配;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三)尊重协商结果。继承人协商一致,分配方式可不均等。
(四)遵循非本集体成员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维持原状,不可翻建、重建,房屋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