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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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