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害人,要及时收集和保留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财物损失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线索。
(二)公诉机关要严格履行举证责任,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确保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且要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三)被告要正确行使辩护权,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在辩护过程中,要基于事实和法律进行合理的反驳和辩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