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被执行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按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若债权种类不同,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多个担保物权按成立先后顺序清偿。
(二)当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当事人可申请其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依法进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