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原告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二)法院审查: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三)文书送达: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
(四)被告答辩:被告进行答辩。
(五)案件审理:进入审理阶段,包含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时间方面,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也可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