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仲裁适用范围。在破产清算前,仔细查看与相对方签订的合同等文件,确认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若有相关争议可考虑通过仲裁解决。
(二)了解不可仲裁事项。清楚像破产申请、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这类涉及众多债权人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只能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和裁决,不能进行仲裁。
(三)考虑仲裁优势。若符合仲裁条件,可利用仲裁一裁终局的高效性,快速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虽然未直接提及破产清算中不可仲裁事项,但体现了涉及公共政策、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不适用仲裁的原则,破产申请、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就属于此类需法院主导处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