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要
赔偿,具体的理由如下:
(1)从商业三者险设立目的来看,其保险宗旨和核心价值在于确保第三者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和
财产损失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救济,以保护不特定的第三者的利益。
(2)
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虽约定了
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家庭成员所有、管理的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
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已就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但该条款的设立目的是防止投保人为骗取保险金,人为制造
保险事故的道德风险。
(3)现实生活中,一人名下的两辆车存在由不同驾驶人员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保险公司对此情况应当清楚,在排除人为制造事故的情况下,若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既不符合投保人的投保目的,亦不符合保险合同分散社会风险、及时填补损失的理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