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若想和平解决财产分配,双方可友好协商,达成共同认可的财产处理协议。
(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提供详细财产情况,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要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如有相关迹象可留意收集证据。
(四)若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不当行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