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在集体征地时能否获得补偿,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若外嫁女户籍未迁出且在原村生产生活,未在嫁入地取得承包地或福利保障,应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获得征地补偿。即便户籍已迁出,只要在嫁入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承包地也未收回,可视情况参与原村征地补偿分配。但如果外嫁女户籍迁出,且在嫁入地取得承包地并享受成员待遇,通常不能再参与原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分配。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集体经济组织应做好成员资格认定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准确判断外嫁女是否具备资格。
2.外嫁女自身要了解自身权益,遇到不合理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3.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保障外嫁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