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邮件的方式
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
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
2、员工这时需要
书面形式的
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3、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
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
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
4、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
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