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规定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之后会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要积极配合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三)追究刑事责任。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要求司法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采取信用惩戒。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以此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