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保证所收集的土地权属证明、照片、证言等真实有效,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二)与侵权人协商时,要保持理性,明确表达自身诉求,若能达成一致,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三)向村委会、乡镇政府反映情况时,要详细准确描述耕地被占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调解工作。
(四)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后,及时跟进查处进度。
(五)若构成犯罪,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