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建房因历史遗留问题无证,先确认建设时是否符合规定,若符合可尽快补办手续使房屋合法化,这样拆迁时通常能获得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等费用补偿。
(二)若自建房属违法建筑,正常拆除无补偿,但若是行政机关过错导致无证,可争取适当补偿。
(三)购买无证自建房遇拆迁,要及时和拆迁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