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治安传唤,派出所可按程序操作。当联系不到传唤人,经派出所负责人批准,针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情况,可采取强制传唤,将其强制带至公安机关。
(二)若是刑事传唤,虽不能直接强制,但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
(三)联系不到传唤人时,派出所可联系其家属了解情况。若传唤人在逃,可进行网上追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