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新股东无需承担股权变更前的债务,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形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负责,股东通常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股权变更前的债务新股东一般无需承担。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形:一是新股东明知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债务仍受让股权,且股权转让协议未明确约定债务承担问题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新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新股东与原股东约定对变更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该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但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依据约定向原股东追偿。如果您遇到公司债务与股权变更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