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费方面,起诉时先由原告预交,若被告败诉则被告负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就由双方分担。当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低时,按件收费。
(二)若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承担;判决准予离婚,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定分担比例,不一定平均分担。
(三)对于申请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先由申请人或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垫付,最终按法院判决由相关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