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要积极收集能证明欺诈、胁迫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注意收集对方实施这些行为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三)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好各类证据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