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存在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时,以还信用卡为由合法催收不违法犯罪,但手段要合法;虚构还信用卡事实索财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借款称还信用卡未用于此,有还款意图属民事欺诈,无还款打算且数额大可能构成诈骗,定性需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在债权债务领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当存在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以还信用卡为由正常催收,属于合法主张权利。然而,催收必须采用合法手段,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是被禁止的。若虚构还信用卡事实索取财物,符合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数额较大就会触犯刑法。对于借款称还信用卡却未用于该用途的情况,有还款意图属于民事欺诈,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若无还款打算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按诈骗罪论处。具体定性需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及是否有真实债权债务基础。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债权债务及法律定性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