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会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可先协商抚养问题,若协议不成,双方应积极举证自身抚养孩子的优势,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让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可与孩子沟通,了解其想法。
(四)父母可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签订协议明确轮流方式和时间等。
(五)若一方想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