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
拘役或者3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
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
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
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
主刑之外还判处有
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
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交通肇事逃逸能否适用缓刑
肇事后
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
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 “悔罪”心理,客观上逃跑,即使其人身不受
事故处理机关控制、脱离控制,不愿意承担
刑事责任或不愿意对被害方予以
赔偿,客观上不具有悔罪行为。因而在其归案后,即使产生了悔罪心理,实施了悔罪行为,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仅应作为
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实践中,对于交通
肇事罪的犯罪分子要是属于一般情节,即
量刑范围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管制的,同时满足其他的
缓刑条件,那么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不过要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话,则一般是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