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救助与证据保留:小孩受伤后,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救助,同时保留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诊断证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在后续索赔中至关重要。
(二)明确责任主体:若游乐场设施老化、缺乏警示标识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游乐场承担侵权责任;若是第三人行为导致小孩受伤,由第三人担责,游乐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三)协商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四)调解: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五)诉讼:调解无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