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直接送达是法院常用方式,能确保被起诉方及时收到法律文书,若本人不在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保证送达的有效性。
(2)邮寄送达适用于直接送达困难的情况,借助邮政机构,以挂号信等规范形式寄送,保障文书传递的正规性。
(3)公告送达针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经过法定期限视为送达,维护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4)电子送达提高了送达效率,在受送达人同意的前提下,可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保证重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提醒:被起诉方要留意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若变更联系方式或居住地址应及时告知法院,不同送达方式有不同规定,遇到问题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