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共同财产抵押需双方共同签字,否则抵押可能无效;债务到期未清偿,债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处置抵押物,也可诉讼解决;处置价款先偿债,剩余返还夫妻,一方多担债务可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抵押,需夫妻双方共同作出意思表示,共同签字同意,若仅一方签字,抵押效力可能存在问题。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债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来实现债权,若协商不成则可诉诸法院。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会先用于清偿夫妻共同债务,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务清偿完毕后,剩余价款归夫妻所有。若夫妻内部对债务承担有约定,一方承担超出自身份额的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这维护了夫妻间的公平。若在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及债务处理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