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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挪用资金案需要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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