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他人侵占的,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争议,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去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范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