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受理范围专题 > 什么案件由巡回法庭受理

什么案件由巡回法庭受理

什么案件由巡回法庭受理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04 09:25:06 已帮助19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什么案件由巡回法庭受理
下列案件由巡回法庭受理:
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5.刑事申诉案件;
6.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7.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8.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