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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房产能请求返还吗

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房产能请求返还吗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02 17:11:07 已帮助17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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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房产能请求返还吗
是否能请求返还,看是否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赠与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在三种情况下不能解除,
1、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
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
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另外,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赠与的话,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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