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敲诈勒索罪立案需行为人主观有非法占有故意,客观实施威胁要挟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行为,且涉案数额达“数额较大”标准或存在多次敲诈勒索情形。
法律解析:
在法律判定中,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有严格规定。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是关键行为表现。威胁要挟内容广泛,涵盖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伤害、名誉损害、财产损毁等,只要能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付财物就符合条件。数额上,“数额较大”起点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由各地司法机关结合实际确定;若存在二年内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三次以上的多次敲诈勒索情况,不论单次数额是否达标也应立案。立案时需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以及数额或次数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如果遇到类似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罪的情况,法律问题复杂多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准确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