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已婚女儿买房的,如果是全款购房的,则只要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该房产就与女婿无关,此时房产视为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女方父母是出首付购买房产的,则需要将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而且需要女儿用个人财产还贷,或者由女方父母还贷,这样房产就与女婿无关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