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伙食补助费。
2、住院期间的
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3、
工伤津贴:住院期间原
工资待遇不变,但不超过12个月。因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
误工费。
4、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