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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让权有哪些形式

优先受让权有哪些形式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07:38:18 已帮助19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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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让权有哪些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是指经过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按份共有,是指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处分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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