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搬迁导致原工作地点变更时,员工若不愿随迁,有权拒绝前往。这一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1.协商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当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作地点调整)达成一致时,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若公司拒绝支付上述经济补偿,员工可采取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申请,要求其介入督促公司履行支付义务;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应得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