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前三日的起算时间。收到开庭通知的当天不计入期间,从次日开始计算。比如收到通知当天为某一日,那么次日是第一日,依次往后数到第三日即为届满日。
(二)期间届满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处理。如果计算得出的第三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周末,期间届满日期顺延至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期间不含在途时间。若需要在开庭前三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只要在期间届满前将材料交邮,即使实际送达时间超过期间,也不算逾期。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该条规定内容如下: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