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间借贷中收款人账户责任依情形而定,借款人本人收款应担责;第三人仅为指定收款账户持有人且无特殊情况不担责;第三人有共同借款等情形或协助转移资金有过错则需担责。
法律解析:
在民间借贷里,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当收款人是借款人本人时,作为借贷关系债务人,自然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若收款人是第三人,只是按借款人指定接收款项,未以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实际用款人身份参与,也未作共同还款承诺或提供担保,那么其仅为款项接收受托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然而,若第三人有共同借款意思表示、实际使用借款或构成债务加入等情况,就要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并且,若第三人明知款项性质还协助转移资金且有过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过这要结合具体事实综合判断。如果您在民间借贷中遇到关于收款人账户责任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