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变更范围。在进行离婚协议变更时,要清楚身份关系如婚姻关系解除不可变更,只能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进行变更。
(二)确保协商一致。双方需就变更内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变更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三)办理公证。完成协商后,就变更内容及时办理公证,以证明变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依约履行。变更后的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双方都要按照新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且变更协议时同样需遵循自愿协商及合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