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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

公有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2-20 19:03:14 已帮助23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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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
1、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公房租赁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公房租赁凭证的记载与公房出租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提供的房籍资料不一致的,由公房出租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确定。公房租赁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以独用居住部位的面积(使用面积)乘以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2、厨房(灶间)、备餐室、厕浴空、壁橱、箱子间、走道、晒台、阳台、天井、楼梯间等部位的面积不得作为换算建筑面积的基数,但单独调配作为居住部位使用的除外(如单独调配作为居住部位的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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