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彩礼退还,应积极收集符合退还情形的证据,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共同生活时间及状态的证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据等。
(二)当彩礼已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时,要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以便在确定退还数额时合理说明情况。
(三)若存在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育有子女的情况,需向法院说明双方的实际生活状况,争取合理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