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疑似冒用公司名义行骗,应第一时间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验证公司信息的真实性。
(二)在涉及合同或财物交易时,尽量选择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资金往来,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同时,仔细核对合同中的公司名称、印章等细节,确保与官方信息一致。
(三)如果确认被骗,需及时保留聊天记录、合同文本、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及时立案侦查,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