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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3-03 20:08:31 已帮助8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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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
1、性病;
2、严重的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3、重症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麻风病等。
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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