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2.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
3.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