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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暂住证村委会不给开居住证明怎么办

要办暂住证村委会不给开居住证明怎么办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1 19:38:52 已帮助22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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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暂住证村委会不给开居住证明怎么办
1、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应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2、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2003429号):
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
1、居民居住证明。
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
3、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且在街道办事处权限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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