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4、涉及本市国有资产转让的,提交当地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
产权转让的,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
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
公司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该
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