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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9 05:10:45 已帮助15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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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不能。
诉讼时效放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时效届满前预先放弃,另一种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不得在时效期间届满前预先放弃。如果允许预先放弃时效利益,权利人可能会利用强势地位,损害义务人的权利。从公平保护的角度,不应该允许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时效利益,否则等于权利人可以无期限的行使权利,违反了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定性,与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不相吻合。
因此,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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